投资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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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委员会
董事会已成立执行委员会,并订明书面职权范围。执行委员会负责本公司的管理及行政事务,以及本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的任何事宜,受董事会控製及监管,并按齐合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职权范围所规定行事,以确保本公司高水准的企业管治及合规。于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九日,董事会採纳一系列经修订执行委员会职权范围,当中包括于自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的新企业管治守则新规定作出一致的变动。执行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于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可供阅览。
执行委员会由本公司执行董事涂建华先生,秦永明,苗雨先生、姚杰天先生组成,并由秦永明先生担任主席。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遵照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原企业管治守则于二零一零年六月成立审核委员会,并订明书面职权范围。于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九日,董事会采纳一系列经修订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当中包括于自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的新企业管治守则新规定作出一致的变动。审核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于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可供阅览。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检讨及监督本集团的财务报告程序集内部监控程序,以及提名及监察外聘核数师。
审核委员会成员由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志国教授、 梁贝怡女士、司徒毓廷先生组成,并由梁贝怡女士担任主席。
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已遵照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原企业管治守则于二零一零年六月成立提名委员会,并订明书面职权范围。于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九日,董事会采纳一系列经修订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当中包括于自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的新企业管治守则新规定作出一致的变动。提名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于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可供阅览。
提名委员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秦永明先生和苗雨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志国教授、 梁贝怡女士、司徒毓廷先生,并由秦永明先生担任主席。
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已遵照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原企业管治守则于二零一零年六月成立薪酬委员会,并订明书面职权范围。于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九日,董事会采纳一系列经修订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当中包括于自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的新企业管治守则新规定作出一致的变动。薪酬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于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可供阅览。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组合及聘用条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以及评估员工福利安排及就此提出建议。
薪酬委员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苗雨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志国教授、 梁贝怡女士、司徒毓廷先生, 并由司徒毓廷先生担任主席。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本公司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成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已遵照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订明书面职权范围。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于本公司网站可供参阅。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包括执行董事涂建华先生、 秦永明先生,苗雨先生、姚杰天先生,并由秦永明先生担任主席。
定价委员会
本公司已于二零一零年六月成立定价委员会,负责审阅及厘定本集团每日之现货买入及卖出价,以及每日对冲形势的要求,以提高对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管理,并确保风险监察系统的效能。
定价委员会包括秦永明先生、苗雨先生、姚杰天先生及其他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