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涂先生于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涂先生为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彼亦为本集团若干子公司之董事。涂先生于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六日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间获委任为本公司行政总裁。彼自二零一四年四月起担任渝商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彼自一九九六年一月至今任隆鑫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自二零零三年一月至今任隆鑫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渝商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鑫集团有限公司及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彼于二零零三年一月至二零一零年七月期间及自二零一三年二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期间担任隆鑫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于一九九六年一月至一九九七年一月期间任隆鑫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于一九九七年一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期间担任隆鑫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彼于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六年担任中美合资重庆隆鑫汽油机公司(存在时由涂先生控制的公司)总经理,于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五年担任重庆隆鑫交通机械厂(存在时由涂先生控制的公司)董事长,于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三年担任重庆市九龙坡区隆鑫金属厂(存在时由涂先生控制的公司)董事长,以及于一九八三年至一九九零年担任重庆鑫华金属制品厂厂长。 涂先生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毕业于重庆市委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涂先生曾担任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二届、第三届及第四届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其财经委委员。彼目前担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二届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重庆市工商联主席、重庆市总商会会长、重庆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及重庆市民营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 涂先生为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该公司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3903)),以及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该公司股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3766))。
李先生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李先生为本公司执行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及定价委员会的主席。 自二零一七年,李先生于本公司之中间控股公司及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彼自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一六年于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000528))担任总裁助理兼总法律顾问。彼亦曾自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六年担任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000528))之监事,及于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一九年期间担任隆鑫通用(其股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603766))之董事,以及自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一九年担任上海丰华集团(其股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0615))之董事。 李先生现时担任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彼亦同时担任中证中心投资者服务中心之公益律师及中国南宁仲裁委员会(南宁国际仲裁院)之仲裁员。
苗先生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加入本集团担任执行董事。苗先生现为渝商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总裁。他于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一九年担任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 公司之投融资总监及于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七年担任天晟证券有限公司之高级副 总裁。彼于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五年曾担任北京茂森资本有限公司之副总经理。 苗先生在投资管理,企业融资,融资结构和实施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王先生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十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彼持有新泽西州立罗格斯大学颁发之硕士学位,主修计量金融。王先生现任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665 )投资及另类资产管理部董事总经理。彼目前亦担任汇思太平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于联交所创业板上市,股份代号:8147 )执行董事。王先生拥有丰富的资产管理、企业融资及并购、上市公司企业行动及衍生工具交易经验, 亦曾参与多项涉及有关方面之交易。
李教授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教授为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的成员。彼于一九九九年毕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重庆大学, 取得钢铁冶金学士学位。彼其后分别于二零零二年、二零零八年和二零一七年自中国重庆大学取得了冶金自动化硕士学位、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博士学位和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四年期间,李教授任职于上海宝信软件有限公司(该公司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845 )),历任西南研发中心总监、西南平台副总经理及书记。于二零一四年十月,李教授作为首席咨询专家加入重庆市玩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战略管理方面的建议。李教授自二零一八年一月起转职到中国重庆工商大学担任副教授。自二零一九年一月起,彼亦同时担任重庆工商大学企业管理研究中心的特聘研究员,负责战略管理研究。李教授对中国的战略管理和管理机制十分熟悉,且具有丰富的学术研究、咨政研究和咨询研究经验。
晏教授于二零二二年三月四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晏教授为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的成员。 晏教授于中国之重庆大学取得建筑经济及管理硕士学位及技术经济及管理博士学位,并为中国注册房地产估计师及土地评估师。 彼于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五年在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渝中区分局担任干部。 晏教授现为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与资本市场有关的会计与审计问题、公司金融等领域的研究,及为本科、硕士等主讲《会计学》、《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等课程。
司徒先生于二零二二年三月四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司徒先生为薪酬委员会主席, 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的成员。 司徒先生于一九八九年毕业于中国香港之香港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并于一九九零年获香港大学颁授法律深造文凭。 司徒先生于一九九二年九月获认可为香港律师及现时为香港的执业律师。 司徒先生为一九九六年九月成立的司徒毓廷律师行的共同创办人,并自二零零一年一月起为该律师行的独资经营者。 司徒先生自一九九三年十月至一九九六年八月任职于陈乃强律师行,担任助理律师。 在此之前,司徒先生自一九九零年九月至一九九二年九月于Messrs. Norman Yung & Co., Solicitors担任见习律师,其后自一九九二年九月至一九九三年十月于该律师行担任助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