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關係
致力於成為循環經濟解決方案的全球領導者
執行委員會
董事會已成立執行委員會,並訂明書面職權範圍。執行委員會負責本公司的管理及行政事務,以及本公司日常業務過程中的任何事宜,受董事會控製及監管,並按齊合環保集團有限公司職權範圍所規定行事,以確保本公司高水準的企業管治及合規。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九日,董事會採納一系列經修訂執行委員會職權範圍,當中包括於自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的新企業管治守則新規定作出一致的變動。執行委員會的書面職權範圍於聯交所網站及本公司網站可供閱覽。
執行委員會由本公司執行董事涂建華先生,秦永明先生,苗雨先生、姚杰天先生組成,並由秦永明先生擔任主席。
審核委員會
本公司已遵照上市規則附錄十四所載原企業管治守則於二零一零年六月成立審核委員會,並訂明書面職權範圍。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九日,董事會採納一系列經修訂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當中包括於自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的新企業管治守則新規定作出一致的變動。核審委員會的書面職權範圍於聯交所網站及本公司網站可供閱覽。 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檢討及監督本集團的財務報告程序集內部監控程序,以及提名及監察外聘核數師。
審核委員會成員由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李志国教授 、 梁貝怡女士、司徒毓廷先生組成,並由梁貝怡女士擔任主席。
提名委員會
本公司已遵照上市規則附錄十四所載原企業管治守則於二零一零年六月成立提名委員會,並訂明書面職權範圍。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九日,董事會採納一系列經修訂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當中包括於自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的新企業管治守則新規定作出一致的變動。提名委員會的書面職權範圍於聯交所網站及本公司網站可供參閱。
提名委員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秦永明先生和苗雨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李志国教授、 梁貝怡女士、司徒毓廷先生,並由秦永明先生擔任主席。
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已遵照上市規則附錄十四所載原企業管治守則於二零一零年六月成立薪酬委員會,並訂明書面職權範圍。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九日,董事會採納一系列經修訂薪酬委員會職權範圍,當中包括於自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的新企業管治守則新規定作出一致的變動。薪酬委員會的書面職權範圍於聯交所網站及本公司網站可供閱覽。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組合及聘用條件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及評估員工福利安排及就此提出建議。
薪酬委員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苗雨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李志国教授、 梁貝怡女士、司徒毓廷先生,並由司徒毓廷先生擔任主席。
戰略與投資委員會
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成立戰略與投資委員會,並已遵照上市規則附錄十四所載企業管治守則訂明書面職權範圍。戰略與投資委員會的書面職權範圍於本公司網站可供參閱。
戰略與投資委員會包括執行董事塗建華先生、 秦永明先生,苗雨先生、姚杰天先生,並由秦永明先生擔任主席。
定價委員會
本公司已於二零一零年六月成立定價委員會,負責審閱及釐定本集團每日之現貨買入及賣出價,以及每日對沖形勢的要求,以提高對商品價格波動的風險管理,並確保風險監察系統的效能。
定價委員會包括秦永明先生、苗雨先生、姚杰天先生及其他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