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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的安排
根据2023年12月31日生效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2.07条,扩大无纸化上市制度及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齐合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已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公司通讯」)。请注意,所有未来公司通讯的英文版和中文版将以电子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hihogroup.com上提供,代替印刷本。本公司将于刊登网页版公司通讯中英文的通知时,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仅当本公司没有股东的有效电子邮件地址时)向股东发出公司通讯的通知。
本公司将透过电子邮件以电子方式向股东单独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如果公司没有股东的电子邮件地址或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无法使用,本公司将以印刷方式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以及索取股东有效电子邮件地址的要求,以便日后以电子方式发布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
收集您的电子联络方式
为确保及时收到最新的公司通讯,本公司建议股东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于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 号合和中心17M 楼或电邮至info@chihogroup.com 提供您的电子邮件地址。
若本公司未收到有效电子邮件地址,则在向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提供有效电子邮件地址之前,股东将 (i) 无法收到有关发布公司通讯的任何通知; (ii) 需主动查阅本公司网站及香港交易所网站以知悉公司通讯的刊物。
公司通讯印刷本和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
对于那些股东希望未来收到所有公司通讯和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的印刷本,或者如果由于任何原因难以查阅公司网站,本公司将在收到股东向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于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 号合和中心17M 楼或电邮至info@chihogroup.com 的书面要求后,向该等股东免费发送未来的公司通讯印刷本。
请注意,除非要求被撤销或取代或直至过期,否则股东以印刷版方式收取公司通讯的偏好将一直有效。
本公司可能会适时就发布公司通讯和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包括为此目的征求股东的电子联系方式)作出新的安排,本节将相应更新。